纪检监察(信访)处工作职责
(一)贯彻上级文件和指示精神,协助党委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方面情况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党委反映这方面的情况和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
(二)按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在职权范围内,检查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检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活动中坚持党的原则、遵守党的纪律的情况。
(三)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四)处理对学校监察对象违法违规行使职权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五)向学校党委、主管校领导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检举、控告和申诉的重要线索及工作情况;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校领导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件及其他事项。
(六)督促学校基层党组织或职能部门及时查办交办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件。
(七)及时报告信访工作情况,做好统计分析,为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党委分析形势、做出决策提供依据。
(八)对上访人员开展宣传教育和有效疏导,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和正常工作秩序。
(九)完成校党委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