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使用互联网邮箱作为举报受理渠道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7浏览次数:44

关于停止使用互联网邮箱作为举报受理

渠道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监委机关关于进一步规范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工作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学校纪委自202397日起停止使用互联网邮箱(1693541281@qq.com)作为举报受理渠道。举报人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举报,受理方式不变。

中共江西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97日